如何申請家庭看護
2023-03-03◆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,需符合其中一項條件:
1. 領有殘障手冊,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等級以上者。
平衡機能障礙 | 智能障礙 | 植物人 |
失智症 | 自閉症 | 染色體異常 |
先天代謝異常 | 其他先天缺陷 | 精神病 |
肢體障礙 ( 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 ) | ||
罕見疾病 ( 限運動神經元疾病 ) . | ||
多重障礙 ( 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) |
2. 年齡未滿八十歲,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,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者。
3. 年齡滿八十歲以上,經依前款專業評估,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。
◆ 增聘外籍家庭看護之條件:
1. 植物人。
2. 巴氏量表評分為零分,且六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。
被看護人具以上條件之一者,得聘僱兩名外籍家庭看護工日夜輪流照護。
◆ 申請人資格:
1. 被看護人之配偶。
2. 被看護人之直系血親,如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等。
3. 被看護人之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,如兄弟、叔侄等。
4. 被看護人之二親等以內之姻親,如婆媳、翁婿、祖父母與孫媳婦(女婿)等。
5. 被看護人在台無親屬者,得以病患本人為申請人。
◆ 應備文件:
1.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2. 被看護人身份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3. 被看護人病症暨失能診斷書影本。
◆ 費用:
雇 主 | 基本薪資 | 健保費 | 就業安定費 | 基本負擔 | 加班費 | 總薪資 | ||||
金額 | 15,840 元 | 954 元 | 2,000 元 | 18,794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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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申請流程:
